出口风险预警信息
第32期(总第140期)
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06年12月30日
国外对我国贸易壁垒动态(五)
一、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初裁
2006年12月18日,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初裁,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4.39%至44.30%不等,具体结果见下表。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5032000.65和55032000.45。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5年10月1日~2006年3月31日。
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的反倾销初裁结果
出 口 商 |
倾销幅度(%) |
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 |
4.39 |
远纺工业(上海)有限公司 |
10.45 |
慈溪市江南化纤有限公司 |
15.30 |
单独税率申请者 |
9.25 |
普遍税率 |
44.30 |
根据美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,最终反倾销税的征收还须经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初裁、终裁以及美国商务部的终裁。但是,如果美国商务部认定存在紧急情况,可根据初裁结果征收临时反倾销税。
二、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聚乙烯醇征收反倾销税
近日,韩国政府对原产于中国、新加坡和美国的聚乙烯醇作出反倾销终裁:四川维尼纶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35.17%,山西三维集团为11.11%,普遍税率为33.44%。征税期为2006年12月12日至2009年12月11日。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053300.00和39059100.00。不包括(1)水溶液中的聚乙烯醇;(2)皂化程度不低于99.5mol%,粘度为60cps或80cps,聚合度不低于2600的聚乙烯醇。
三、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块状焦炭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
2006年12月20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直径超过80毫米的块状焦炭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7040019。倾销调查期为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。欧盟委员会初步选定美国作为计算此案的替代国。
四、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曲轴连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
2006年12月8日,巴西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曲轴连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4179990。
五、欧盟将对我聚酯长纤面料企业发起反吸收调查
日前,欧盟委员会向我国驻欧使团发出照会,将对已经采取反倾销措施的中国出口聚酯长纤面料发起反吸收调查。
反吸收调查是欧盟反倾销复审的一种,旨在制裁出口企业主动降低出厂价,以保证被课以反倾销税后出口价不上涨的行为,使反倾销措施的效果不被“吸收”。如果进口国发现反倾销措施对倾销产品的售价未能产生预期影响,可确定新的倾销幅度,并提高反倾销税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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